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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個心痛的媽媽 [打印本頁]

作者: 笨魚    時間: 2017-8-10 06:47 PM     標題: 一個心痛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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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bert    時間: 2017-8-11 11:39 AM

這個是法律問題,我雖然不太了解,但是建議你請朋友介紹不錯的律師,很多好的律師都願意提供諮詢,不論收不收費。
作者: 虛脫哥    時間: 2017-8-12 10:09 AM

先看是什麼原因導致你們離婚的吧 判決小孩歸屬 就是看經濟能力 還有誰能給小孩良好的居住環境 未離婚前小孩子都是誰在照顧 跟爸爸感情好 還是跟媽媽感情好 還有你們兩人是否有不良嗜好 比如賭博 吸毒 很多原因會影響誰能夠擁有監護權
因為你沒有寫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 所以只能給你一個大方向 無法告訴你 誰比較有勝算拿到監護權
作者: xiao47    時間: 2017-8-12 01:40 PM

首先,你得請律師。

然后,現在離婚的案子,其實大部分孩子都是給媽媽的。
沒有什麼男方執意這種說法,法律說給誰就是給誰。
當然了,你得首先證明你是有能力照顧和撫養好小孩的。

最后, 祝福你吧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7-8-12 06:49 PM

通常會以離婚的原因以及父母雙方誰能給小孩比較好的環境作判決
法扶會好像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建議樓主可以先去詢問看看
但打官司是條漫長的路,要作好心理準備,加油
作者: Andrew_C    時間: 2017-8-14 04:58 PM

現在的小孩扶養權大都是以較好的環境作判決,除非父或母一方有問題,那當然是另一方絕對優勢,但是雙方都是在平等地位時,要打扶養權官司真得是條很漫長的路,只能說撐到最後的才是贏家!

作者: dccheng    時間: 2017-8-16 11:37 AM

基本上先調解 調解後不行就上法院 如果雙方撫養小孩都可以  最後最難過的就是 法官會請小孩自己選擇跟誰 法官就依照小孩自己本身的意願會判給哪一方
作者: gckhai    時間: 2017-8-16 04:28 PM

如果男女方的條件相當平等,雙方並沒有任何嚴重過失或無法撫養小孩的原因,
一方面就看孩子本人的意願,是很重要的決定因素,
如果孩子對雙方的意願也很平等,難以抉擇,那就找個好的律師

過程中,父母的意願並無任何關係,要看的是父母的平時狀態,適不適合照顧這個孩子,如果品性不好,就算對方多想要孩子,也不會得到的。

作者: david22335    時間: 2017-8-17 03:44 PM

一般這種情況在台灣是很難爭取到
因為法律的關係
所以只能選擇面對
除非對方願意用條件交換
作者: wendy88    時間: 2017-8-20 05:38 PM

建議還是找專業的律師提供意見比較好,不過聽說小孩的意願也會是法官判斷的其中一項考慮因素
作者: boomber1    時間: 2017-8-21 03:03 AM

這種問題,還是質詢律師比較好吧。
樓主希望你能喝孩子一起。
作者: k590405    時間: 2017-8-21 02:11 PM

首先要看離婚原因是兩願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
兩願離婚要經過律師或法院民事庭調解來分配財產擁有權與未成年孩子的撫養權
法院判決離婚必須男方有民法第1052條的任一情形並有確切證據(詳細法條見民法第1052條)
透過地方法院調解或和解判決離婚成立這樣對女性財產與未成年孩子撫養權比較有利
但是女性也不能有民法第1052條的行為否則雙方都處於對等地位
未成年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斟酌社工在雙方離婚後收入與對孩子的照顧的評估

若未經過法院判決直接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屬於兩願離婚
通常只要父親沒對孩子有家暴與擁有照顧好孩子的能力
就算抓到他擁有民法第1052條的任一情形再上地方法院提告沒有任何大律師敢接案
因為律師通常也會私下比較出庭的勝率特別是當企業法律顧問的律師更不可能
這種狀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通常都是敗訴還會影響律師的收入
那些律師頂多幫妳多分些財產與贍養費就要偷笑
而且雇用那些律師長期下來律師費就會讓人受不了

夫妻間要結婚與離婚前麻煩提早把民法第972條~第1058條(其中不少條都已刪除)的法條
首先把上述那些法條完全搞清楚弄明白完全瞭解婚姻自開始到結束所有相關法條
孩子的撫養權請見民法第1055條、第1055-1條與第1055-2條
不管法官或律師都必須遵守那些法條做出判決或提告
找律師前事先瞭解依照法律程序是否對自己有利是最重要的
那些六法全書除了可以上網路查詢等司法特考結束後也可到舊書店買最新的六法全書
上面還有很多補習班或函授老師的筆記說明反而更容易瞭解法條
那些讀完再找律師諮詢妳的狀況並以法條逐一請教律師
當勝訴機率大時要看這民事案件除非一般簡易庭能解決否則司法程序非常耗時費日
否則進入司法程序不管最後誰勝訴最後的贏家還是雙方的辯護律師
千萬別為了一時衝動讓自己與前夫變成任由司法人員與律師宰割的肥肉
作者: goycaw    時間: 2017-9-17 08:29 AM

可由法律途徑來解決~心腹肉難割捨
作者: ywherlin    時間: 2017-9-17 05:12 PM

不確定妳的問題是什麼 發生的原因為何,
但我覺的 妳應該要找律師 比較好
作者: boomber1    時間: 2017-9-17 08:55 PM

這種問題最好還是去詢問律師比較好,就算這里的人給你咨詢也未必能用得著。 祝你如願。
作者: araylin    時間: 2017-9-18 06:42 AM

這個問題可能你要找專業的法律顧問
同時你們雙方應該先坐下來了解一下
為何要走上這條路
是否哪個環節發生問題
畢竟小孩是無辜的
能在重修舊好對彼此對小孩都好

作者: appledan    時間: 2017-9-30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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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jsub21    時間: 2017-12-7 04:46 PM

雖然我不是法律界人士, 但一般而言考慮應是: 誰更有心有能力有時間照顧小朋友; 雖然經濟能力和條件也有一定影響, 但不要忘了女士可索取瞻養費
作者: chiang_james    時間: 2017-12-30 11:55 PM

如果在經濟許可年紀不小的情況下是可以考率留下小孩喔
作者: aabbww    時間: 2017-12-31 01:40 PM

法律問題可以尋找律師的協助
現在也有很多免費律師可以諮詢
如果有困難
家扶中心或許也可以幫助
作者: linshihao    時間: 2018-9-17 10:40 AM

這種問題  其實真的需要透過與律師的諮詢

但是其實出發點都一樣  小孩跟誰對他才是最好的

自己又能夠給小孩怎樣的未來~如果另一半對小孩也很好  其實放手也是可以考慮!!

但是如果不是  那就多提出自己的優點  找出對方的缺點   那在法律的勝算就大了
作者: hbgf12344    時間: 2018-9-18 07:44 AM

要證明你比對方更有能力照顧小孩(不論是經濟還是情感),才有機會贏
作者: 86allen    時間: 2018-10-21 03:30 PM

你可以網路查一下   免費的法律諮詢

我三月初發生車禍,在台中市有區公所附設的免費輪班律師,來給民眾諮詢,一人限定15-20分,所以當時我有多排一些時間,多問了幾個!
心中也些普,也比較踏實些   祝福你
作者: boomber1    時間: 2018-10-24 12:16 PM

這種問題,還是咨詢法律顧問比較好。這里問到的也是不能做准。
作者: ccfckh2    時間: 2018-10-27 02:41 AM

有經濟能力與帶小孩條件
生活品質更是給小孩環境考量
作者: ywherlin    時間: 2018-11-8 10:32 PM

雖然不知道 是發生了什麼事
但是一般而言 女生是比較能留住小孩的
但是要看情況而定。還是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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